怀宁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(一期)建设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
发布时间:2026-03-11 浏览:4526次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》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法规,现将怀宁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(一期)建设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公众意见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 项目名称:怀宁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(一期)建设工程
2. 建设地点:安庆市怀宁县(马庙园区)外环北路及胜利路交口西北角(具体四至范围:东至外环北路,南至独秀大道,西至香樟路,北至胜利路)
3. 建设规模与内容:
本项目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(一期),设计处理规模为1.0万立方米/日,一期工程部分公共构(建)筑物土建按照 3.0 万 m³/d规模建设,设备按照 1.0 万 m³/d 规模安装;其余生产构筑物设备及土建均按照 1.0 万 m³/d 规模实施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、厂内辅助生产建筑物、厂外配套管网工程(尾水排放管1km和进厂主干管1.2km)等。项目计划占地总面积约96.3亩。
4. 项目总投资:22776.10 万元
5. 建设工期: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,预计2028年4月竣工。
二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
(一)范围
主要征求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居民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二)内容
1. 环境影响:您对项目建设期(如噪声、粉尘、交通拥堵)和运营期(如臭气、噪声、出水水质)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接受程度。
2. 经济社会影响: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、就业、生活品质的影响。
3. 安全风险: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。
4. 媒体舆论:您对项目相关信息的了解渠道,以及舆论导向可能带来的影响。
5. 其他意见:您对本项目建设持有的其他意见、建议或诉求。
三、公示期限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四、公众参与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电话(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。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,尽量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及常住地址,以便我们进行回访和整理。
您的意见将对项目的科学决策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,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保密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建设单位
通讯地址: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独秀大道磁电产业园(一期)9#研发 楼707室
联系人:江 涛 联系电话:17855696986
电子邮箱:HNGZGS2021@163.com 邮政编码:246121
(二)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安庆中恒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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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B1幢写字楼1101室
联 系 人:汪工 电话:0556-5398719
联系邮箱:359383547@qq.com 邮政编码:246003
公众在提出意见时,应本着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可以通过书面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(请将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姓名、电话和住址),逾期未提出意见,视为无异议。
2026年3月11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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